为了充分利用学院资料室期刊资源,提高期刊利用率,根据《必威自购书刊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特制定公司期刊借阅管理办法。
期刊只供本院教职工借阅,不对外开放。
借阅、归还、续借都需进行登记,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走期刊。
每次借阅期刊限期30天。如需要,可续借一次。
教职工应爱护期刊,不得撕页。遗失期刊,按原价的2—5倍价值赔偿。